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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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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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下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学习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会议还学习了自治区检察院和银川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通知。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银川市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找准找实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学深弄懂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好法治领域涉检改革任务落实,抓住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个重点,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检察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找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检察工作与改革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做出更大的贡献。
要积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在检察改革中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战略定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守司法理性,着力强化法律监督,通过高质效办案的千锤百炼,不断提高自身监督办案本领,不断提高检察办案规范化水平,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在高质效能动履职中推动“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扣改革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用好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符合检察官助理职业特点的全链条“选育管用”机制,畅通司法行政人员发展渠道,让各类检察人员各显其能、尽展其才。在职权配置上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相当、权责统一,在责任落实上做到权力行使与制约监督相对应,在责任追究上做到追责惩戒和履职保护并重。
要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准确理解和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深入研究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内涵外延,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和外部监督体系,深化理解和运用“三个结构比”,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要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方法,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强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步伐不停步。